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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关于冬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31

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昆建通[2022]272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消防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工信发[2023]1号)要求,对我县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开展消防整治,现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并未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大型商业综合体和

商场使用塑料仿真绿植、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应立刻中止、拆除、更换。

3.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

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 疏散道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量,恢复畅通。

5. 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及时清理。

6.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部分项目及商场未配备、设置相应消防设施、逃生辅助设施和火灾报警装置的,未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到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控制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问题的。

7.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街车及共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城、疏散走道、楼梯间

安全出口或房问内停放、充电。

8. 违规用电。电气线路未敷设规范、实行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入户总闸、电表箱未加装用电保护装置,违规违法拆除或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等。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对操作设备不熟练,未持证上岗。

10. 未定期组织火灾实战化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