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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菌中毒医疗救助保险理赔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7:12

广大市民、农户及野生菌采摘爱好者:

为切实解决野生菌中毒这一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今年,云南省财政出资为全省特定人群购买了“野生菌中毒救助保险”,为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者提供医疗保险等理赔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保障对象

在云南省辖区内因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并在云南省辖区内医院救治的患者。有明确责任主体(含餐饮服务、集体用餐单位、农贸市场购买等)的对象不在保障对象范围。

1.低收入患者

指符合《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民规〔2023〕3号)中低收入人员标准的患者。

2.特殊患者  

指医保关系不属于云南省的外地(籍)患者及其它特殊情况下的患者。

3.普通患者

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收入患者及特殊患者定义的其他人群。

二、保险期限

2025年5月25日零时起至2026年5月24日二十四时止。

三、咨询渠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

报案电话:95511

石林县联系人:马莹伟 18187309054

            毕永福 13759549796

、注意事项

1.采摘、食用野生菌时务必谨慎,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熟悉的品种,如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并保留样本。

2.出险后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留医疗票据、事故证明等材料以便理赔。

特此通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监管局

           202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