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关于对超期未完成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4:45

各有关人员: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止待遇冒领,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石林县社保中心)对截至2025930日尚未进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开展了全面筛查,并通过大数据比对、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核实,仍有部分退休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规定,对于无法确认是否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要在一年认证期满后即暂停养老金待遇发放。另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养老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4号)要求,石林县社保中心将于202510月起暂停发放涉及人员养老金,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有关涉及人员尽快与县社保中心联系并完成认证,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县社保中心将从其认证后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待遇。

联系人及电话:陈菊红 苏虹 0871-67792020

附件1.石林县2025年9月30日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附件2.温馨提示

附件3.云南人社12333APP养老待遇资格确认流程


石林彝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