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林县妙朵优食品店虚假宣传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石林县妙朵优食品店(经营者:曾传义)虚假宣传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申请人:石林县妙朵优食品店(经营者:曾传义)
听证案由:石林县妙朵优食品店(经营者:曾传义)虚假宣传一案
听证时间:2026年2月27日14:30时
听证地点: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