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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投放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0:21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投放企业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云交运输〔2023〕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鉴于城市道路资源和停放设施承载能力有限为避免无序投放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科学配置城市公共空间资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运营服务企业工作。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测算确定本期车辆投放总量为2200辆,选取2家企业,运营服务周期为3年。

本次比选工作启动前,该项目《比选文件》已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随后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通过公开比选公平竞争方式对报名参与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开展了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工作由第三方咨询机构从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均为云南省综合专家库或云南省财政厅专家库的在职专家),依据各报名企业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比选过程均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的共同监督下开展。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现确定云南绿骑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众行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

本公示期为5日,自2026331日起至202645日止。此前针对项目质疑,我局已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完毕,相关处理结果已告知当事人。本次公示为确定石林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投放企业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受理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871-67780886、13887931566,联系地址:石林县石林南路240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15室。

根据相关监管职能,后续将按照考核方案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车辆管理维护、社会责任以及合法合规经营等进行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监测、引导和调控,完善运营企业竞争淘汰及增补机制,确保适应城市发展,满足老百姓出行需求,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