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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婚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10:42

为深入开展全县婚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婚介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婚介服务行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消费权益,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婚介服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集中征集期满后,群众后续发现同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仍可通过本公告的举报渠道正常举报。)

、征集范围和内容

本次征集覆盖全范围内所有从事婚介服务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包括线下实体婚介门店、线上婚恋平台、婚恋小程序等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婚介服务的主体。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分支机构、加盟店未依法登记;挂靠主体超范围经营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其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在短视频或朋友圈发布虚假征婚广告;隐瞒服务限制条件,诱导缴纳高额服务费。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安排已婚或身份造假人员冒充单身实施诈骗;诱导升级会员、虚假承诺匹配优质对象;以婚恋为幌子实施“杀猪盘”、投资理财诱导转账等刑事犯罪行为。

(四)合同签约违规。未签订正式书面服务合同核心条款仅口头约定;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退费管理混乱。未明码标价、收费标准不公示;巧立名目收取高额会员费、资料费、介绍费;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提供服务时,仍继续收取预付款;在预付费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仅凭口头陈述入库,未核验身份证、婚姻登记记录;信息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核实征婚者身份,实则放任虚假信息泛滥。

(七)个人信息泄露与违规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

1.举报电话:0871-67790092(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工作日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2.举报信箱:县民政局办公楼入口(玻璃门)右侧

3.来信地址:石林县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阿诗玛南路199号),邮编:652200

、相关提示

1.提交线索请务必如实反映情况,尽量提供涉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合同票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办理。

2.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正当权益。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告长期受理线索。收到线索后将依规开展核查,不属于民政职责范围的及时流转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婚介服务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